合肥居住证怎么办理登记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5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流动人口,可以由其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
在旅馆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内住宿的流动人口,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的,视为居住登记。在近亲属家中居住的流动人口,自愿申报居住登记。
居住证登记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居住证登记地点:居住地公安机关。
居住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近期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合肥居住证办理条件
拟在居住地居住1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
(一)已与居住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已在居住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
(三)已在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的;
(四)在居住地有稳定收入的;
(五)在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
(六)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合肥居住证办理地点有哪些
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市、县(市、区)设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的,公安机关可以委托该机构承担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的具体事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与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相关的服务工作。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合肥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公安机关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供近期相片和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居住证办理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近期相片、办理条件相关证明。
居住证办理条件:
(一)已与居住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已在居住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
(三)已在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的;
(四)在居住地有稳定收入的;(五)在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