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召开的全省高校毕业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省内高校毕业生人数将到达46.5万人,比上年增加3.2万人,加上外省来山东和近两年来“沉淀”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预计将有60万高校毕业生需要就业,占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的70%。为此,我省将采取6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今年,我省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安排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就业岗位增加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重要内容,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有明确扩大就业的具体安排,新增就业岗位应主要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项目、农业科研推广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或推广,其劳务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照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以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连续计算。
选聘2611名毕业生到村任职
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等基层就业项目,扩大项目规模。今年,全省“三支一扶”计划扩大到3000人;,选聘2611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从今年到2013年,每年安排“特设岗位计划”指标1500名,专门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担任紧缺学科的教师;从今年起,每年招募1500名自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的高校毕业生,组织进行3年的全科医师培训,计划用3到5年的时间,为每个乡镇卫生院招聘3-5名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启动“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从今年到2013年,每年选聘1500名热爱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
非本地户籍毕业生 取消落户限制
为了切实发挥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就业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毕业生落户、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权益保障等提供方便,对企业招用的专科以上非本地户籍毕业生要取消落户限制。对当年吸纳毕业生达到新增就业岗位20%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财政资金将给予优先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试行毕业生“双专业”教育
在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面向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接收高校毕业生继续学习,学习期一般为2年,培养经费按各校原经费来源渠道安排。要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推动和提升专业结构调整,打造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改造和提升传统学科专业,大力发展社会急需专业,调整不适应社会需求的学科专业,逐步解决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不符的矛盾。
进一步完善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的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毕业生。从今年起,用3年的时间,组织10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