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八里湖新区分局岗位设置
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人员聘任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八里湖新区分局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单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正式在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二、岗位设置
七级
八级
九级
2
1
2
三、任职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五、六级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此外,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的人员,大专、中专毕业生分别在十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四年以上人员,具备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十级职员岗位,须中专和大专毕业见习期满。
四、岗位转换
因工作需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转换聘用的需符合新聘岗位基本条件。由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首次聘用到管理岗位时,要符合聘用岗位的相应条件,一般聘用到九级以下职员岗位。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一般聘用到本岗位的最低等级。
五、上岗办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新区党工委研究,报市委组织部批复(备案)后任命,确定其七级、八级职员。九级及以下岗位按岗位设置要求确定。
六、实施的方法、步骤及完成时限
(一)宣传动员学习阶段(9月1日)
(二)制定方案阶段(9月5日9月10日)
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学习、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三)方案上报核准阶段(9月10日)
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实施。
(四)组织实施阶段(9月15日)
七、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纪律和要求
1、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职工大会的形式,切实保障单位人员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合法权益。
2、要广泛征求单位人员的意见,制定的实施方案、岗位评价标准、岗位说明书等文件,在职工大会上通过后,方可上报审批。
3、、打击报复、以权谋私。
附件1:各类岗位设置说明书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八里湖新区分局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