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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奖励处分

时间:2023-05-10 14:56:27

  1. 奖励

  1.1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2)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3)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4)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5)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6)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7)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8)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9)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10)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11)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12)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13)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14)在公司服务达到一定年限者;

  (15)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1.2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1)集团金奖:由集团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异职员或团队;

  (2)年度专业成就奖:以集团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制定;

  (3) 长期服务奖:对在集团服务10年(含)以上职员的奖励;

  (4) 各一线公司自行组织评选的优秀职员奖;

  (5)总经理特别奖:以各公司总经理名义给予的特别奖励;

  (6)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员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1.3 公司为职员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集团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2)即时奖金;

  (3)奖励性假期:除《职员手册》中规定职员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性旅游;

  (5)参加外部培训;

  (6)出国考察。

  2. 处分

  2.1 对于下列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等进行处分:

  (1)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

  (2)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

  (3)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通知公司;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

  (5)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6)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7)其他违反本《职员手册》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8)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法规、条例的行为。

  2.2 处分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1)警告(口头或书面);

  (2)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

  (4)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3 如职员行为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将无条件对当事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