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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问题调研报告

时间:2023-05-18 23:00:13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及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农民收入和农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如何引导和规范农民建房,制止违法行为是我们亟需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一、农村宅基地基本情况

  (一)农村宅基地现状。xx县隶属xx市,地处xx省西部,具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全县目前共有7个(乡)镇,常住人口184532人,其中农村12万人,总面积1752平方公里。截止2012年底,我县宅基地总面积471.6万平方米(7074亩),人均面积39.3平方米,户均面积118平方米。近三年,我县宅基地年度用地规模维持在16万平方米左右。

  (二)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趋势。因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用地指标有限,再加上新农村建设小区用地进入门槛较高,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形势不容乐观。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在部分农民的内心深处,土地私有观念没有彻底根除,误以为土地承包就等于土地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擅自用于建房、或任意调换给他人搞非农建设。

  (二)农村违法用地的形式特殊。农村土地违法情况的出现一般不同于城市规划区内出现的违法情况,它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违法占地面积少;二是违法现象发展快;三是违法用地位置隐蔽;四是少批多建问题突出。

  (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不能满足农民建住宅的需要。当前,农村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相应的提高,因此,需要宽敞、交通方便的居住条件成为老百性急于求成的大事,因受农用地转用的限制,不能充分满足,供求矛盾必然导致农户违法行为产生。

  (四)农村土地执法手段不硬,难制止。土地管理法只赋予了土地监察人员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制止权,而没有强制权。因此,对于正在进行强行施工的农户,难于及时地实施强制措施。对于不听劝阻的,依照现行的法律只能宣传教育,明确责任,交代后果。,执行更难。

  三、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委、县政府要切实把农村土地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土地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对本辖区负总责,将土地管理纳入年度考核,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把土地管理工作由部门管理上升为政府行为,使土地管理活动成为多部门的联合行动,不断推进土地管理的共同责任体系建设。

  (二)制定政策,提供保障。为了在制度上、源头上加强土地管理,真正达到“管住当前、清理过去、着眼未来”的要求,建议政府尽快出台对农村土地资源长效管理的系列文件。明确把农村土地资源管理、,严格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完善制度,整合资源。按照预防、查处、,制定行之有效的一整套土地执法制度,从根本上遏制土地违规违法行为。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特别是要建立和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联合办案制度和土地执法问责制度。明确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是国土、监察、、检察四部门的共同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合执法资源,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完善两法衔接。

  (四)规范队伍建设,健全三级网络体系。重视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构建县、乡镇(街道)、村三级土地执法监察网络体系。增加土地执法监察队伍编制,努力改善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的工作条件,执法监察所必须的硬件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要给予倾斜。加强各乡镇(街道)土管所建设。建立农村土地执法监督员,构建群防群治的土地执法体系。充分调动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农村土地执法监督员成为土地执法的“第一线”责任人。健全建设用地批前、批中、。。

  (五)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敢于碰硬,既查事又查人,切实做到对土地违法行为“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确保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简化办案程序。针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无异议的个人土地违法案件,应发扬“首创”精神,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拆除减少法定程序;对于一般性土地违法案件也应尽量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避免人为地扩大损失,减少执法的对抗性。对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加大查处力度,将典型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扩大土地执法的震慑力。

  (六)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土地管理和执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中要人性化地“堵”“疏”结合,灵活掌握。在加强执法即“堵”的同时,一定要做好“疏”的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加强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保证在征用农村土地过程中农民有充分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以达到保护农村集体土地,保证耕地安全,保护农民合法利益的目的。二是合理规划。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城镇化建设等工作,合理制定农村建设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相关规划。使农民要求改善住房条件、提高生活水平、生产条件的正当需求,得到满足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