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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关于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时间:2023-05-18 23:00:13

  司法局落实“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民主决策制度的有关要求,县司法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第十八次党代会精神,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重一大”制度学习贯彻执行情况

  我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横峰县委横办发[ 2014]6号文件和横办发〔2013〕29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是我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横办发[2014]6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是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决策的“三重一大”主要内容,如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方案的研究;单位重要工作制度、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调整的研究决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局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在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信息报道奖励机制、乡镇司法所业务用房的建设、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的分配、局停车棚的建设、局五楼大会议室的整修等重大事项上,均经过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

  三是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对推荐申报县级以上综合类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科级后备干部推荐和其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的研究、讨论和民主决策。在去年横峰县事业单位统一招考时,我局配合县人保局实行网上公开招考,通过预审、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办法进行择优录取,最终录用乡镇司法员6人。

  四是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接待用餐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资金管理制度,对经费预算、决算制定调整;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各类奖金、福利、补助、补贴的发放均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并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

  五是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坚决执行《廉政准则》,严格遵守《机关作风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制定监督制度。明确了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和程序,责任追究及纠错制度也已建立并严格执行,同时组织监督检查,把党风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做到决策运行中有监督,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有监察。

  二是加强干部考核。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评廉、述廉、考廉”的重要条件,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将此项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

  三是接受群众监督。把“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将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开,让群众对决策效果进行评审,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三重一大”的内容、决策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情况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对不能很好实行“三重一大”规范决策,个人擅自决策或集体用权失范的,要严肃进行问责追究。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执行虽然有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决策内容、方式、程序还有待进一步的科学规范,监督方式和监督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三重一大”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优化、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扎实推进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工作部署,商河县外经贸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县纪委的要求,认真做好“三重一大”工作,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调整、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高度重视,制度健全完善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结合中心组学习、行政办公例会多次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关于实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商办发【2014】9号),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党组对我中心“三重一大”工作进行部署,就具体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提出了要求,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使“三重一大”的要求不仅领导班子成员熟知,而且一般干部也了解、掌握具体内容及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推进党内外民主,以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为契机,重点做好党员转正、人员调整、中层干部选拨任用、大额经费开支使用等方面监督,将“三重一大”工作贯穿于我中心的职能目标和重点目标之中,使我局“三重一大”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决策、干部调任奖惩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正确的贯彻和执行。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能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贯彻执行,提高“三重一大”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力度,实行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党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承办人,各科室是事项执行人,实行分级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实现权力阳光运行。

  坚持报告沟通协调制度。积极做好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及时将我中心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向县纪委报告,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与上级部门协调,主动寻求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竭尽全力确保各项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

  二、坚持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坚持政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干部职工参与的事项、重大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决策,需要干部职工了解和知道的,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每月一次党组会议、每周一次工作例会、每季度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议事制度,对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进行传达学习,分析、总结前阶段“三重一大”工作情况,并对下阶段如何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要要求进行部署,提出以后工作的方向及工作规划。

  二是第一时间公开局党组的决定、决议和工作规划,对职务职称晋升﹑考核结果﹑人事干部调整﹑荣誉奖励、经费开支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示,充分征询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做到程序透明、操作公开、结果公平。

  三、重大问题决策方面执行情况

  在重大问题决策方面,坚持中心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充分发挥民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014年2月1日召开我中心2014年第一次党组会,会上对我中心初步策划开展招商引资和全程代办服务年活动进行讨论研究。

  2014年2月3日召开了第二次党组会议,就外经贸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招商引资和全程代办服务你那活动开展讨论,最终制定了《外经贸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招商引资和全程代办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4年2月9日上午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讨论通过《外经贸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招商引资和全程代办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讨论决定2014年外经贸服务中心重点工作及人员分工。

  2014年5月16日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第三纪工委相关领导列席,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执行情况

  外经贸服务中心在经费开支方面,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和省、市、县纪委的廉政规定,在大额经费开支方面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建立规范的财经开支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过与会人员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规定程序办理,在经费使用上建立了科室提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局领导或者局领导集体研究审批的逐级审批、分层把关的经费使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