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6家医院已实现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10月起,四川省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对象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目前哪些医院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具体办理方式如何?昨日,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此进行详细解读。
从10月起,省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6家医院已经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患者在定点医院结算时只需承担个人部分,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新农合应补偿费用。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哪些医院可以办理?
10月1日起,省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省肿瘤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省八一康复中心等六家医院已可办理,其他16家省级定点医院正在积极推进。
怎样办理?
办理入院的转院患者,需提供双向转诊单(即转院证明)、参合证原件及复印件、患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办理入院的急诊患者(特指病情紧急并抢救住院的患者),需提供急诊病情证明、参合证原件及复印件、患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患者出院后,凭双向转诊证明、住院结算发票、住院费用明细、出院证明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参合证、患者或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在就诊医院指定窗口办理新农合报销。
结算 医院先垫付新农合应补偿费用
患者出院结算时,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新农合定点医院应先行垫付新农合应补偿费用,患者只需承担个人应承担部分。对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所涉及的病种,定点救治医院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定/限额费用标准执行。
据了解,新农合用药目录按《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执行,疾病目录参照国际疾病分类编码ICD—10标准,新农合诊疗项目采用《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根据新农合诊疗项目,制定了《四川省新农合异地就医卫生耗材目录》和《四川省异地就医诊疗项目和卫生耗材报销参考方案》。各市州结合本地新农合基金运行状况,在《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中确定纳入新农合报销的具体诊疗项目,在《四川省新农合异地就医卫生耗材目录》中确定纳入新农合导地就医报销的卫生耗材品目,并在《四川省异地就医诊疗项目和卫生耗材报销参考方案》中选定一种报销方案。
调整“县级以上”使用权限药品纳入报销范围
采用新农合县级平台网络的统筹地区,要加强网络维护与改造,确保县级平台与省新农合结算数据中心的稳定连通。县级和县级以下定点医院可通过县级平台网络访问省新农合结算数据中心开展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此外,新农合报销政策也有部分调整。其中,“县级以上”使用权限的药品纳入报销范围。,我省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但属于《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县级以上”使用权限范围的药品,均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此外,重大疾病治疗期间发生其他疾病或严重并发症报销政策也有调整。将《四川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中“患者住院/门诊期间发生其他疾病或严重并发症,治疗费用超过定额(限额)标准的,超出部分按当地现行新农合补偿政策报销”调整为“住院/门诊期间发生其他疾病或严重并发症患者,退出临床路径,医疗费用按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政策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