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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结果是正态与强制分布法

时间:2023-05-10 14:56:27

【打卡总结】

强制分布是对绩效考核结果的一种事后的调整,是企业对无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的不得已的做法。有效考核的考核结果应是符合正态分布的,因此能够自然地区分出被考核者的等级。

但如果绩效考核后,所有的被考核者的分数都集中在某个分数段,我们就说这个考核是无效的,因为它没有发挥绩效考核最基本的“甄别”作用。就像我们从小到大经历的各种考试一样,如果某场考试的结果是所有考生的分数都集中在某一个分数段,我们就会说这个考试没有区分度,是不正常的现象。

那么为什么企业一定要通过绩效考核来要区分员工的绩效等级呢?这种区分到底对企业到底有什么重要意义呢?

首先,区分员工的绩效等级,能够使企业的价值分配向真正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员工倾斜,形成企业内部良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业绩的提高。

第二,区分员工的绩效等级,能够促进在岗员工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有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第三,区分员工的绩效等级,能够促进业绩不好的员工及时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改进自己的工作,或找到更适合自己的岗位,这也有利于这些员工的职业发展。

【案例解析】

上期开放式问题:年底考核后,强制分布到底该不该做?有没有比强制分布更好的方法呢?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考核结果不符合正态分布”的不正常的现象,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

首先,很多企业的绩效考核都没有制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或者制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不合理。没有制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会使得绩效考核失去客观的打分依据,只好凭考核者的主观印象进行打分,而这种打分往往拉不开差距。而不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主要表现在:要么是考核指标或标准过严,员工基本上都完不成目标;要么是考核指标或标准过宽,员工们都能够很容易的完成目标。以上这些情况,都会导致考核的结果不符合正态分布。

其次,很多企业不重视在日常工作中对员工绩效信息的收集和记录,导致打分时只能凭考核者的主观印象,而没有客观的打分依据,导致考核的结果不符合正态分布。

第三,很多企业没有建立合理的考核关系,往往盲目地采取270度甚至360度评价,被考核者的上级、同级或下级都参与对被考核者的打分,这样的考核看似“公平”,实际上往往是无效的。由于一些考核者实际上并不了解被考核者的工作业绩情况,打分往往都很接近,造成考核结果不能符合正态分布。

第四,虽然很多企业每年都进行绩效考核工作,但企业内部的考核文化还远未形成,很多考核者并不了解绩效考核的真正意义是什么,考核时往往会出于对“面子”、“人情”,甚至是“礼尚往来”的考虑,打分都很接近,使得考核成了“走过场”,丧失了考核本来的意义,考核结果自然是无效的。这一点在一些尚未完成市场转型的国有企业尤为明显。